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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案例:都江堰市在全省率先探索试点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

    2020-11-26 12:14

    报送单位:都江堰市

      背景介绍:

      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购房人一般在交房后2-3年才能拿到房屋产权证,给购房者子女入学、户籍迁移、产权交易等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为试图破解这一难题,都江堰市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工作。

      案例经验:

      一、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实现全省先行先试。2019年底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对“交房交证”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0年初成立“交房交证”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部门意见、集体会商研究,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了《都江堰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改革试点,由市规自局牵头,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税务局等部门配合,协同推进。8月25日,首批试点项目“枫尚锦逸”、“山水颐墅”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二、优化流程、并联验收,实现办理程序更优。建立市规自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动机制,主动为企业提供靠前服务。在项目验收审批前开展预验收、预审批,提前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指导建设单位提前整改完善。依托“多测合一”平台,将规划竣工测绘、建筑面积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流程并联开展,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并联审批。依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质监等进行并联验收,实现审批程序更优,使项目竣工验收提前3至6个月时间完成。

      三、调整时序、严控时限,实现办理时间更短。调整税费缴纳时序,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税务部门提前介入,使用“多测合一”房屋测绘成果,先行核算购房税费,并依托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引导企业、购房人提前完成税费解缴。调整交房办证时序,在竣工验收时,指导企业及时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维修资金缴存、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在交房前完成分户核税、产权登记,严控各环节办证时限,确保交房即领证,实现办证时间更短,群众领证时限提前1至2年时间。

      四、共享信息、精简资料,实现办理要件更少。建立不动产登记与住建、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市住建部门及时共享网签时群众提交的身份证、购房资格审查资料,税务部门共享企业、群众完税信息,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共享工商、户籍等登记信息,在产权登记时,不再收取纸质税票、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等资料,每户办件精简申请要件5项,减少资料收取20余页,实现收取要件更少。

      主要成效:

      2020年9月11日,都江堰市首批试点项目“枫尚锦逸”104户购房业主在交房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通过此次改革试点,职能部门实现流程优化,效能提升;提前办证降低了办证信访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企业缩短办证周期降低了成本,彰显了企业实力、提升了品牌形象,增加商品房销售宣传亮点。购房人提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保障房屋产权完整性和交易安全性,同时为子女入学、购房落户、房屋交易、税费优惠提供了便利条件。此举实现了政府、企业、群众的三方共赢。

      自荐语:

      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改革的方向。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彻底改变了近30年来商品房预售中交房办证不同步的问题,都江堰在改革试点中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下一步可全面推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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