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证监会网站11月10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时任梅花生物董事长孟庆山、时任梅花生物董秘杨慧兴操纵“梅花生物”价格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证监会决定:没收孟庆山、杨慧兴违法所得56588774.84元,其中没收孟庆山违法所得30598774.84元,没收杨慧兴违法所得25990000元,并对孟庆山、杨慧兴处以169766324.52元的罚款,其中孟庆山承担91796324.52元,杨慧兴承担77970000元。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对孟庆山、杨慧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并对二人分别处以10年市场禁入措施、3年市场禁入措施符合“过罚相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