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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上证指数要改了,剔除ST股、延长新股纳入时限、科创板公司入列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19 17:50

    每经编辑|步静

    据上交所网站6月19日消息,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案,此次修订内容如下:

    指数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

    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证券将依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计入上证综合指数。

    指数基日和基点

    该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以100点为基点。

    样本空间

    上证综合指数的样本空间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ST、*ST证券除外。

    指数样本调整

    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

    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当样本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停牌等情形的处理,参照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本方案于2020年7月22日起实施。

    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将于7月22推出

    此外,为及时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的表现,为市场提供投资标的和业绩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7月22日收盘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

    样本股名单:


    附1:上交所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   

    为提升指数编制的科学性,增强指数的表征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今日宣布,将于2020年7月22日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案。

    完善指数编制方案是国际主流指数的通行做法。此次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充分借鉴了国际指数编制修订经验,立足境内市场发展实际,剔除风险警示股票、延长新股计入指数时间,并纳入科创板上市证券,有利于上证综合指数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沪市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

    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了风险警示制度,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风险较高。截至5月底,上证综合指数样本中包含85只风险警示股票,剔除该类股票对指数本身影响较小,但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胜劣汰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的新股上市初期存在波动较大的现象。2010年至2019年,新股上市1年内平均股价波动率是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的2.9倍,延迟新股计入时间,于新股上市满1年后计入指数,有利于增强上证综合指数的稳定性,引导长期理性投资。同时考虑到大市值新股上市后价格稳定所需时间总体短于小市值新股,设置大市值新股快速计入机制,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股票于上市满3个月后计入,以保证上证综合指数的代表性。

    随着科创板市场平稳发展,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数量和规模持续增长,科创板上市证券按修订后规则纳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证综合指数代表性。

    附2:上交所关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发布的公告   

    为及时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的表现,为市场提供投资标的和业绩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7月22日收盘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

    开市近一年来,科创板上市企业家数稳步增长,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企业科创属性突出。截至5月底,科创板上市公司共105家,总市值1.6万亿元,吸引了一批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挂牌上市,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科创板首条指数,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有助于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表现,并进一步丰富投资标的。

    指数编制借鉴了境内外市场成熟经验,并充分考虑科创板制度特征及客观情况。指数以2019年12月 31日为基日,基点为 1000 点。样本空间包含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及红筹企业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存托凭证。考虑到科创板客观发展情况及制度特点,现阶段新股上市满6个月后纳入样本空间,待科创板上市满12个月的证券达100只-150只后调整为上市满12个月后纳入,另外对大市值公司设置差异化的纳入时间安排。经流动性筛选后,以市值指标进行选样,实现对市场的客观表征。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为避免个股权重过大对指数的影响,设置一定比例的个股权重上限。为适应板块快速发展阶段的特点,及时纳入代表性上市公司,建立季度定期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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