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6月17日,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受害女童辩护律师计时俊说,王振华的律师要求法庭对王振华做无罪释放,还表示要恢复王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计时俊还表示,他们认为女孩之前有过性行为,与王振华无关。庭审时,我听到这话很气愤。我说,你认为9岁女孩就有过性行为,是哪个脑子想出来的?
6月18日下午,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公众平台发布千字声明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王振华没有翻供。”陈有西表示,“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公开消息)
(封面图来自: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