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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航班延误薅保险羊毛,有的赚300万,有的赚2000万!有没有犯罪?法律界争论不休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11 20:38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易启江    

    航班延误申请保险理赔,也会涉嫌刑事犯罪?

    近日,南京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据媒体报道,一名李姓女子通过购票虚构行程,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获利近300万元,因其做法涉嫌诈骗,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抓获,并已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还有团伙靠航延险获利2000余万元,最后也被警方抓获。

    事件引发了网友争议,有网友认为“保险靠精算,预测天气也是‘凭本事吃饭’,(这些人)也是利用了险种本身的漏洞。”

    不仅如此,对“航班延误,发家致富”这类薅羊毛行为是否构成骗保,法律界也是争论不休。

    创意图 来源:摄图网

    是否涉嫌保险诈骗罪?法律界存分歧

    复盘该案件,李某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

    首先,她在网络上挑选了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

    其次,虚构4-5个不同身份购票,并大量投保,每一个身份,最多购买30到40份延误险;

    最后,时刻关注航班动态,如果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她就会在飞机起飞之前把票退掉,尽量减少损失。

    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着手向保险公司索赔。

    据调查,李某除了使用自己的身份外,其他用于购买机票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都是她以买理财为由从亲朋好友处骗来的。

    其中一趟航班,李某以5个人的身份索赔到了10多万。

    目前,李某因涉嫌普通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许多网友都认为这样定罪太牵强。有网友表示:“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际乘飞机,而航班延误也是事实,何来的保险诈骗呢?”

    根据《刑法》第198条中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核心是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何谓“保险标的”?有律师解释称,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件是否虚构保险标的,在法律界存在分歧。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航延险本质是财产险,保障的是受到航班延误影响而产生的财产损失,因此是以财产损失为保险标的的。”

    知名律师邓学平公开表示,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其本质特征是保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客观上,航班信息和天气信息都是公开的,航班是否延误不仅与天气有关,还与其他的许多因素有关,并非李某可以控制。相信李某也有预测失灵的时候,这时候李某购买机票和保险的费用不就转化为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利润了吗?

    在邓学平看来,只要李某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并且支付了足额的对价,那么她就完成了一次合法的缔约行为。被保险人是否知情或同意,或许会影响到保险利益的认定和保险合同的效力,但这种争议仍然是一种民事争议,不会越过民事纠纷直接升级为刑事犯罪。

    杭经律师事务所寿宝金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主要体现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且该利益必须为法律所认可的利益,否则不属于保险标的,也不构成保险法上的保险利益。”

    因此,寿宝金认为,在本案中,李某无论是以自己还是以亲朋好友名义购买机票,并不以乘坐航班为目的,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投保,不符合保险标的要求,也不具有相应的保险利益。”

    就此案件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宗士才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与航延险这一保险产品本身的合法和合规性的问题密不可分。宗士才解释称,“按照一般财产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是否属于构成保险诈骗在法律上界定非常清晰,即是否有损失或超出损失。而作为财产险范畴的航延险,却采用人身险约定的赔偿方式,这是导致在法律上认定存争议的根本原因。”

    业内专家:保险规则应订立清楚,以防范逆选择

    曾参与国内航延险研发的业内专家、慧择保险副总经理蒋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时表示:“保险合同是一种幸射合同,(给付保险金条件)是否发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自己预测天气情况,利用保险产品反复理赔,确实钻了行业的漏洞,里面有不道德的成分,但是否属于骗保,还要分具体的情况看。”

    在蒋力看来,该事件中不道德的成分在于:

    一是没有实际去乘坐飞机;

    二是利用了别人的身份证获取赔款,就存在客户隐私非授权的一些法律上的瑕疵。

    近日,在警方通报的另一起案件中,2019年10月起,一汤姓男子利用之前非法所得的他人身份信息,疯狂购买机票和延误险。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清单,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汤某共计获赔707笔延误险,总计141000元,除去汤某支付的保险金,共获利113120元。

    在这起案例中,汤某的身份是企业高管,有次出差时网上订机票遭遇飞机延误,结果保险公司没有核验他是否登机,就自动把200元航班延误险打入了他的支付宝账户。这让他觉得其中有机可乘。

    2019年9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汤某认识了一位姓腾的朋友,向他学习购买“航班延误险”赚钱的办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最近频发的航延险骗保案件来看,有小试牛刀成功后、操作几百次获利10余万的个人,也有机票票务代理经验等专业背景的团伙,作案数千起,恶意骗保2000余万元。其背后套路如出一辙,预测天气、虚构乘机人,大量购买机票和航延险,触发理赔条件后获得保险理赔金。

    航延险被羊毛党“盯紧”背后,产品本身漏洞随之暴露。

    蒋力认为,保险公司要把规则订立清楚,然后在理赔的时候要明确的确认这个客人是否实际乘坐(航班)。比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购买了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不能重复投保等,以防范逆选择的损失。

    据了解,航延险最早出现于2007年,在发展之初,属于旅游综合保险的一部分。几年前,保险公司为了获客,大力推广航延险产品,从早期的一分钟延误险、年期延误险,到后来的阶梯赔付延误险、单次延误产品调整,由于赔付率居高,部分保险公司不得不下架航延险产品,或者提高保费、降低赔付限额来维持产品的正常运行。

    一位经常乘坐航班的王先生表示,自己经常乘坐的凌晨航班,前往重庆的延误严重,中信卡延误2小时赔付1000块的规则已经重新修改了。

    在蒋力看来,在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如此,如果存在逆选择钻空子的人,就会对正常的投保人造成很大的影响。

    大数据助力保险反欺诈

    今年5月,上海市破获了首例“航延险”诈骗案,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据了解,相关嫌疑人利用提前获知的航班延误信息,虚构保险标的,对外招揽乘机人乘坐延误航班来骗取保险理赔金。

    据上海经侦总队一支队副大队长杨展表示,2019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保险领域各险种理赔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沪市航班延误险整体赔付率较高,存在风险。总队通过多维度排查比对,初步锁定了4个利用提前获知航班延误信息,虚构保险标的乘坐延误航班骗取保险理赔金的犯罪团伙。

    根据国际经验估算,每年涉嫌保险欺诈的赔付金额占保险赔付总额的10%—20%。为适应保险欺诈风险的新形势和新变化,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通知》,要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行业联防与执法协作为助力,全面协同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有效识别和防范保险诈骗。

    虽然大数据技术确实能为反保险诈骗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便利,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具体工作的落实中仍有不少困难,保险行业在基础设施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当前保险机构数量众多,各家采用的系统不尽相同,想要完成行业数据的开放和整合,以及实现信息共享仍然需要多方的努力。

    对于航延险经营主体而言,一位保险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是否要做这个业务应当保持理智,如果做不到与航司的航班信息系统直连(掌握航班动态数据及民航离港数据等),在无法识别客户逆选择情况下理赔,不仅自身亏损,也是对骗保行为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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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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