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互联网被列为新基建重要发展范畴,为商业航天领域带来了广阔的发展机遇。建议将卫星互联网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纳入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卫星互联网相关商业航天企业是国家航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建议进一步降低民企进入卫星互联网的门槛。主要措施有两条,一是改革国内卫星频率申请协调机制,降低向国际电联申报频率轨道资源门槛;二是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应用商业卫星开展商业服务的行业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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