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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票”承销费竟低至十万分之三,市场震惊!交易商协会出手启动自律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28 18:20

    每经记者 冷辉    每经编辑 易启江    

    承销费率竟然低至十万分之三!

    按照这个收费标准,承销一单1亿元规模的债券,承销费用仅仅只有3000元。引来市场人士惊呼,称这个收费还不够差旅费用、人工费用。

    然而,现实中确有类似的案例。

    4月27日,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发布一则公告,近期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发展控股)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

    引起广泛关注的是承销费率仅有0.03‰,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当日晚间,交易商协会表示,已对相关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图片来源: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官网

    图片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一位券商的资深债券业务人士对每经记者分析称,为了债券承销规模排名、维护客户关系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低报价的出现。

    债券承销大打“价格战”

    官网资料显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海南省政府为了引进大项目,带动省外资金投资海南,推进省内重大项目实施,促进海南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综合性投资控股公司。公司资产总额已从成立之初的5亿元发展到2018年底562亿元,净资产353亿元。

    截至2019年8月31日,海南发展控股投资的下属企业共计114家,其中全资公司40家,控股公司26家,参股公司48家;全系统在职从业人员共有2607人;公司总部设在海南省海口市,下属企业分布于省内各市县,拥有土地总面积约7.5万亩,其中约5万亩土地集中于乐东县。

    此次海南发展控股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在4月13日进行公告。4月21日,该中心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12家参选单位的参选材料进行了评审和打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而确定的承销费率为0.03‰。

    “十万分之三的这个费率比较少、报价不常见。”一位券商债券融资业务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前还有人报100元的,就是象征性收费。不过,现在这种低报价的现象也渐渐少了,不是普遍存在,大部分还都是正常报价。

    实际上,此前行业内债券承销费用确实多次出现过低价,甚至还有未收取承销费的情况。

    2018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一份《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费情况行业通报》显示,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90余家证券公司报送的697个公司债券项目,平均承销费率为0.44%,其中有52个公司债券项目未收取承销费,还有62个公司债项目的承销费率不高于千分之一,其中还包括21个公司债券项目承销费率低于0.01%,即在万分之一以下。

    上述券商债券融资业务人士表示,承销费用在行业内有高有低,没有明确的标准,但自己公司一般收费是比较高的。不同的(债券)品种收费也都不一样,有的规模比较大、收费可能是“万”打头的万分之几的水平,有的会是千分之一、千分之二、千分之三,甚至更高。一般会根据(债券)销售的难度来看,主要就是看发行人的资质,销售难度大的,就收费高一些,容易销售就少收费。

    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十万分之三的承销费率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交易商协会也出手了。

    当天晚间,交易商协会表示,关注到近期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确定的承销费率为0.03‰。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协会已正式启动对有关事项的自律调查,若相关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自律处分。

    为何一些债券项目会出现承销费率报价偏低的情况?上述券商债券从业人士对记者分析称,可能是为了冲(债券承销)规模,现在都有考核,为了承销规模的市场排名,可能就会出现恶意竞争的情况。这个现象对整个行业是不利的,投标的时候不赚钱都去承做,就为了排名好一点,谁排名第一第二,大家就觉得谁做的好。

    该人士还表示,至于怎么收费,承销商的意图是最关键的,收1元、100元、1万元,没有本质的差别,主要是看承销商是想做一个客户、跟客户保持良好的长久的合作关系,还是想要市场份额,或是其他,这些都有可能导致低报价情况的出现。

    实际上,以前债券承销“价格战”也曾引起有关监管部门的关注。

    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七)》,对于交易所债券市场个别承销机构承销费率远低于正常费率的情况进行回应,表示关注承销机构的执业质量,强化发行承销环节的管理。对于承销费率偏低、执业质量存疑的公司债券项目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工作,核实承销机构是否履行了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程序以及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证监会当时表示,对于承销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或存在违规承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继续加强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证券业协会对承销费率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进行自律管理,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信息受理、汇总和分析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定期专报、行业公示、一对一告知、现场约谈、自律检查等形式,警示行业规范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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