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投资者遭中行“原油宝”闷杀成“负翁” 四大问题成社会关注焦点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22 22:55

    每经记者 张卓青 易启江 每经编辑 易启江

    4月20日,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狂跌306%,首次跌至负值。如此剧烈的波动带来的连环效应传导到国内市场,中国银行在今天上午发布公告称该行与芝商所经审慎确认,将以-37.63美元/桶为结算价格。

    图片来源:中国银行公告

    这意味着,许多投资人不仅保证金亏完,还要倒贴钱。

    公告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众多投资人的不满,四大争议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移仓时点临近交割日是否存在问题

    中行将移仓时间设计为临近交割日,没有考虑到极端情况,产品设计否有问题,中行应不应承担责任?

    中行在22日晚的公开回复中称,原油宝产品挂钩境外原油期货,类似期货交易的操作,按照协议约定,合约到期时会在合约到期处理日,依照客户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其中,移仓是指平仓客户持有的全部当期合约,同时开仓下期合约;轧差是指仅平仓客户持有的全部当期合约。

    需要注意的事,根据中行说法,原油宝“美国原油2005合约”移仓时点为4月20日。这一时间已是该合约末尾。由于主力合约切换,一方面当前合约的成交量早已减少,另一方面,末日行情可能也会出现大幅波动的行情。

    而根据芝商所消息,2020年5月份的美原油期货合约将在4月21日(也就是北京时间22日凌晨2点半)进行交割,所以多数经纪商会选择在4月16日~20日进行展期。值得一提的是,其他如工行等早已在本月14日进行了移仓,唯中行拖到了最后,将移仓时点放在末尾,这一设计是否妥当?

    一位资深的期货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临近交割日集中移仓,如果中行客户在持仓中占比比较大,那面临严重的市场流动性的风险,多头集中平仓的行为就是集中卖平,加剧价格下跌风险,甚至不排除就是因为非参与交割的多头集中平仓引起的负反馈效应。”他继续说到,“以前没出现明显风险,并不代表将来风险不会出现。”

    强制平仓线究竟是多少

    备受争议的第二个焦点,是投资人保证金比例低于20%时,中行没有强制平仓,导致投资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出现了亏完保证金后还倒贴钱的情况。

    对此,是否该强制平仓,投资人和中国银行各执一词。

    投资人向每经记者提供的购买中国银行该原油宝的协议显示了强制平仓线为保证金比例低于20%,该协议中相关内容如下:

    甲方(投资人)交易专户中保证金充足率降至乙方(中国银行)规定的最低比例(含)以下时,乙方(中国银行)将按照“单笔亏损额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逐笔强制平仓,直至保证金充足率上升至乙方规定的最低保证金比例以上。

    乙方(中国银行)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确定强制平仓最低保证金比例要求,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告知。目前强制平仓保证金最低比例要求为20%。

    但中国银行的说法却与投资人的说法大相径庭。中行在22日晚上的公开回复中称:

    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对于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处理,不再盯市、强平。

    停止交易后不再盯市、强平是否合理

    交易于20日晚22点终止后,原油期货出现负值,此期间,中行作为做市商,不再盯市,不再强平,是否合理?

    中行在22日晚间的公开回复中提到,根据协议约定并提前公告,4月20日为原油宝美国原油5月合约当月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2点。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急剧下挫,下跌至史无前例的最低-40美元附近。当日公布的结算价为-37.63美元,出现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WTI原油期货合约上市以来第一个负值结算价。

    中行还表示,对于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处理,不再盯市、强平。

    上述期货市场人士则对记者分析道:“根据协议约定并提前公告,4月20日为原油宝美国原油5月合约当月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2点。那交易截止期限后继续下跌的风险不应该让投资者来承担,当客户头寸已经触发强平了,银行应该及时通知客户并强平了结。”

    移仓可否顺延一天

    虽然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在4月20日狂跌至-37.63美元/桶,但次日反弹上涨,中国银行为何偏要按20日的负值结算移仓,而不顺延1天按21日的结算价移仓?

    根据投资人向每经记者提供的协议显示,协议中也约定了可以顺延移仓的情形:

    乙方(中国银行)将根据甲方的指定方式办理轧差结算或移仓交易。若到期处理日因市场异常波动引起无法交易的情形,导致乙方(中国银行)不能办理正常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到期处理。若下一交易日因市场异常波动仍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再顺延至再下一个交易日。以此类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按照乙方公布的到期结算价格进行到期处理。

    上述期货市场人士向每经记者分析称,中行当时的情况不能理解为无法进行移仓,在交易截止期限内是具备移仓条件的。但是越往后,市场流动性更差,移仓难度会更大。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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