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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周口:严查楼盘未预售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22 09:00

    4月21日,河南省周口市下发《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抽查、检查等专项行动,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多收费、强制收费现象,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虚假房地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显示,整治内容共计十五项,包括,违规收取、强制收取、多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物业费、不动产权证书代办费等费用,强制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且拒不退还的。以欺骗诱导手段收取业主购房定金、押金不开具正规收据且不退还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充卡、吸收会员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的。

    未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私自收取业主任何形式的定金、订金、排号费等售房款的;未按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或高出预售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储藏室、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的。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以任何形式将未经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强制交付给业主的;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

    未取得预售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宣传的;在房地产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入学、房产升值、投资回报、办理房贷等事项的;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强制交给中介公司办理的;其他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

    《通知》同时提出,要把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顶风作案、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要根据扫黑除恶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至扫黑除恶部门。与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属于问题楼盘的开发项目,要主动与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办取得联系,一并纳入尽快解决。

    周口市将加大惩处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群众投诉较多、违法违规较严重的企业,要从重从严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每个单位要及时报送典型案例。

    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吊销资质证书、暂停网签、暂停手续办理、实施联合惩戒、记入信用档案、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快违法违规案件处置效率,强化执法处罚的威慑作用。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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