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今年前三月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4151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成年人检察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668人,不捕2920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3987人,不捕2003人,不捕率33.4%,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1.2个百分点。
在审查起诉上,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880人,不起诉271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285人,不起诉2362人,不起诉率27.3%,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16个百分点。
同期,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151人,同比上升2.2%。
此外,在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上,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208次,同比下降50.4%;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536次,同比下降55.4%;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85件,同比下降16.7%;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290次,同比下降90.6%,参观法治教育基地22次,同比下降95.1%;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个人和单位起诉7件(去年同期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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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同比下降41.8%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变化体现在检察业务数据上,主要为多数检察业务数据的同比下降,从这次发布的数据能够比较明显看出来。透过刑事检察业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刑事犯罪案件的变化比较明显,
一是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32914人,同比下降41.8%;决定起诉275450人,同比下降25.7%。我们认为,刑事案件数量下降是客观情况的反映,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些犯罪的实施条件不具备,犯罪案件的发案数本身会降低;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办案也受到较大影响,所以办案数量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二是刑事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也发生变化,比如,去年全年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危险驾驶罪被盗窃罪代替,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排在前十位的罪名中,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降幅最大,受理人数分别为50647人、14554人,同比分别下降40.3%、39.9%。其他像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抢劫罪等常见暴力犯罪下降幅度也比较大,合计受理审查起诉58905人,同比下降30.9%,占总体刑事犯罪的15.9%,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
三是犯罪手段变化明显,发布的数据中已经提到,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8820人,同比上升32.8%。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11414人,同比上升41.6%,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60.7%,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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