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两大交易所发布的监管信息来看,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市场热点的信息披露应引起高度重视,大量的信息披露问题引发的纪律处分都与抗“疫”物资,特斯拉等市场热点有关。
每经记者 汤辉 每经编辑 张海妮
2020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证券法》修订与施行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要注意三方面新要求:一是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二是违法违规的责任更重;三是法人治理的规范更严。
新《证券法》落地首月,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有何新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证监会一共对5家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原因均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中3月15日有3家公司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
从市场表现来看,上述5家公司股价在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均跌停,3天累计跌幅的平均值为16.79%(其中一家为ST股)。此外,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明显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等的纪律处分。
从上交所和深交所3月份的公司监管信息来看,纪律处分同比大幅增加,深交所增长1.3倍,上交所更是增长6.5倍之多。问询函件、监管函、监管关注等同比看变化不大,环比有不同程度增加,考虑到2月春节因素,尚属正常波动。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新《证券法》实施之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一线监管职能会进一步强化,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或者问询不断增多,这是强化监管的信号。加强基础监管也将减少类似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大案要案的发生。
监管问询方面,上交所3月共发出25封函件,其中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6封,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1封,问询函18封;从监管对象来看,ST、*ST股成为监管重点,收到的函件占比为40%。
3月,深交所共发出100封问询函件,其中许可类重组问询函6封,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3封,年报问询函10封,问询函12封,关注函69封。值得注意的是,3月,深交所对6家公司进行了二度问询或关注。
通常来看,交易所纪律处分主要是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3月两大交易所发出的纪律处分从事由来看,最主要的问题是信息披露,约占60%,其他占比较大的问题是内控、合规运营、违规交易等。从处分对象看,一共有20家上市公司被通报批评,11位董事长遭公开谴责。
从上述数据来看,两大交易所对信息披露问题高度关注,而记者统计发现,除了传统的公告信息,互动易平台、媒体采访、线上交流会等都在交易所关注范围内。从处分对象来看,绝大多数信息披露引发的纪律处分都包括董秘这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此外,大部分案例中,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都因此受到处分,力度不小。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市场热点的信息披露应引起高度重视,3月大量的信息披露问题引发的纪律处分都与抗“疫”物资、特斯拉等市场热点有关。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3月具体有哪些上市公司或责任人收到了两大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又具体涉及到哪些错误,记者整理了较为典型的问题供市场各方参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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