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26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昨日晚间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股东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融汇”)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延安必康股份不超过3064.57万股,即不超过延安必康总股本的2%。
截至2020年3月24日,阳光融汇持有延安必康股份1.01亿股,占延安必康总股本的6.59%。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