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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拟出清长城人寿 0.54%股权转让底价752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3-25 19:17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易启江    

    3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天津产权交易所获悉,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挂牌转让其所有的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0.54%的股权共3000万股,转让底价7520万元。

    据悉,该股权转让截止日期为4月16日。如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拟出清长城人寿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挂牌转让长城人寿300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0.54%。根据长城人寿2019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共持有长城人寿0.54%的股权。这意味着,若股权转让完成,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将退出长城人寿。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数据显示,长城人寿资产总计3955482.59万元,负债总计3416941.43万元,净资产538541.16万元,此次中国二十二冶集团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7512.956489万元。

    据悉,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金27.8亿元,是以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并从事国际工程、钢结构制造、技术装备制造、设备租赁等相关业务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

    对于此次转让长城人寿股权,中国二十二冶集团表示,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对于受让方,只要意向方满足四方面要求即可: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表示,可以接受分期付款的方式,但是首付款(含已交纳的2256万元保证金)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并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允许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但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长城人寿最近一期风险评级为B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欲转让长城人寿股东席位的并非仅有中国二十二冶集团一家,2018年11月,有股东在北金所挂牌转让所持的长城人寿股权,转让股权比例为11.78%,在初定的挂牌20个工作日期满后,这则股权转让信息继续挂着。若一直没有买者,则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无限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直至去年9月份,该项目到期,也一直未寻到接盘方。

    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股权是否有吸引力,与诸多因素相关。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股权占比,按照2018年3月出台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根据股权占比不同,保险公司股东分为财务Ⅰ类(股比低于5%)、财务Ⅱ类(股比5%~15%)、战略类(15%~1/3)、控制类(股比1/3以上),对不同类型股东的股权规定了不同“限售期”,比如要求财务Ⅱ类股东持股2年内不得转让;影响股权吸引力的另一维度是价格,寿险公司的价值与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高度相关。

    据悉,长城人寿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金融板块控股公司,公司总部设于北京,注册资本55.31亿元,总资产近400亿元,已在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四川、安徽、湖北、广东等省市设立12家分公司,机构总数超过230余家,旗下拥有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

    根据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长城人寿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95479.4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59344.65万元,净利润-159298.73万元,资产总计3789223.30万元,负债总计3251275.38万元,所有者权益537947.92万元。进入2020年,长城人寿依旧未实现盈利,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长城人寿实现营业收入278979.8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176.25万元,实现净利润-4177.36万元。

    2019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该季度末,长城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0.44%和162.93%,最近一期风险评级为B类。

    长城人寿表示,为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公司于2019年四季度下发了9项风险管理相关的制度。其中一级制度 1 项:《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二级制度3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三级制度 5 项:《资金运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细则》《股权投资业务操作细则》《不动产投资业务操作细则》《洗钱内部风险自评估管理细则》《新产品、新业务、新渠道、新技术上线前洗钱风险评估管理细则》。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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