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云梦城区实施战时管制的紧急通告
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群防群治,是防止感染传染新冠肺炎的科学之策,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迫切之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区(镇区)小区、楼栋实施封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城区(镇区)所有小区、单位家属院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代购配送车、医护人员用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
二、全县城区(镇区)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除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志愿者、定点超市药店工作人员、代购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外,不得出入楼栋。
三、全县城区(镇区)街道、小区出入口一律实行全值守管理,社区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带班下沉包保和值守,值守时间为每天7:00—22:00,应急通道、小区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值守,对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门、出楼栋、出小区。
四、所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居民,按照战时管理相关规定,一律拘留。
五、全县城区(镇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服务,定点超市、药店只准对代购员开放。城镇小区、城中村、单位家属院都必须配备足够的代购员,城镇小区由所属物业公司负责配备,城中村和单位家属院分别由所属社区和所在单位负责配备,代购员持证上岗,保证为每户居民每三天至少提供一次代购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六、城区(镇区)社区(村)、小区物业公司、县直工作队按职责分工做好全员排查、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热病人立即拨打96120,按规定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起实施。
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势在必行、迫不得已。请全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居家坚守、自我防护、相互隔离,力保不感染,坚决不传染。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谅解配合!
特此通告。
云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