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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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深圳召开全市社区小区疫情联防联控视频会议,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机制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社区小区100%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
同时根据深圳之窗发布,深圳将于2020年2月8日零时起,在所有进出深圳的公路、城市道路实施提前申报措施。
同一天,广州市也宣布实施小区封闭管理,抵达广州的人员必须当天申报。
此外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教育厅也在7日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研判后确定,提前向社会发布。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包括包括天津、南京、珠海、哈尔滨、海口及江西省、辽宁省等。
而据中新经纬等媒体报道,北京目前虽然未正式发布文件或者通知,但多数小区封闭式管理已经成为常态。同时根据“上海发布”账号,上海的学校、建筑工地也实施了封闭管理,另外来沪人员可以通过“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提前进行健康等级。
深圳将于2020年2月8日零时(元宵节)起,在所有进出深圳市的公路、城市道路实施提前申报措施。车辆在首次通过“车辆防疫检查点”时,必须经网上提前申报才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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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后,车辆可以在检疫点通行专门的“申报通道”进行验放,后即可通过,比到达检疫点再现场申报更加省时、方便。
需提前申报详情的车辆包括:
1、外地(深圳以外地区号牌)车辆;
2、深圳(粤B)牌照车辆,在2020年1月1日后曾前往疫情发生地或途径疫情发生地的;
3、深圳及外地牌照机动车出行、驾驶员及乘客中有非深圳户籍人员的;
4、中型以上客车的所有非深圳户籍乘员。
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自主申报】,即可获取入深车辆提前申报入口。
车辆在通过核查的过程中,可出示专属的记录二维码,供检查人员扫描核验。核验通过后,即可继续顺利出行。若同乘人信息有变更或者漏填,都可以在记录详情页进行修改或补录。
深圳方面还要求:
1、提前申报车辆通过检疫点的,请走提前申报通道,摇下车窗、接受体温检测;
2、提前申报车辆在报备并检测体温无异常的,后续可以经已检通道通行;
3、驾驶员应提醒督促乘员按规定进行申报,未提前申报的车辆行经车辆防疫检查点,必须现场补充申报后才允许通过;
4、不遵守预约报备管理的,将按照违反交通管制进行处罚;
5、在登记报备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将纳入市征信平台,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据中新网报道,深圳7日召开全市社区小区疫情联防联控视频会议,要求深圳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确诊病例楼需实行14天的“硬隔离”等。会议《措施》明确了“五个100%”“十个一律”等社区联防联控的具体举措。
“五个100%”是指:
社区小区100%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100%居家隔离;存在与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人员100%实行集中隔离;小区住户进出100%实行双向体温检测;对出租屋房东和承租人100%宣传到位、联系登记、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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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一律”指:
所有小区、城中村在出入口处一律设立检查登记卡,尽量减少出入口;对目前仍在湖北的小区住户,社区一律会同相关单位通知其暂不返深,已经返深的要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发现发热病人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登记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及时送到医院就医;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经住户同意进入的要做好登记备案;从市外旅游、探亲等返回深圳的住户一律进行排查,问询了解其近14天内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14天的硬隔离;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小区住户一律不串门、不聚餐,严格落实在公共场所戴口罩的要求;楼道、电梯和小型封闭场所每日一律进行消毒;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社区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停止举办一切群众聚集性活动。
2月7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通告要求:
所有居住小区(村)实施封闭管理。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限制非本小区(村)业主、住户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外卖员等人群及其车辆)。各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 居住人员须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监测。
此外,抵穗人员必须当天报告。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重点疫区抵穗人员必须接受严格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一律不得外出。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或居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开居所的,将依法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因拒绝接受居家、集中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继广东省发布“口罩令”之后,在2月7日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对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的行为也做出规范。
目前,北京市出现个别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并引发冲突的现象。对于这一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表示,对于不听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李富莹介绍,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对未佩戴口罩的,应当进行劝阻。“实践中,对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新经纬、深圳之窗、东方财富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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