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东方白鹳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和国际濒危物种,目前在全球的数量已经不足4千只,但在今年冬天,却发生了数起东方白鹳中毒死亡事件。
每年冬天,在向南迁徙的途中,环渤海湿地是东方白鹳的重要补给站。可是今年冬天,这个“补给站”却变成了一些东方白鹳的“生命终点站”。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1月18日下午,鸟类保护志愿者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拿到了《立案告知书》。
经查,一个月前在曹妃甸湿地死亡的4只东方白鹳,确认死于呋喃丹中毒。这是继2019年12月4日,7只东方白鹳在天津市宁河区津汉公路南侧鱼塘死于农药中毒后,又一起人为投毒导致濒危鸟类死亡的悲剧。
护鸟志愿者 王建民:今年冬天,只是我们志愿者发现的,就死了17只。除了一只死因不明外,其余16只确认死于中毒。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冬天在渤海湾地区死亡的17只东方白鹳,全部死于人工鱼塘。佩戴在东方白鹳腿上的追踪器记录的数据显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东方白鹳离开湿地自然保护区,转而飞往周边的人工鱼塘觅食。
东方白鹳到人工鱼塘觅食,然而鸟吃鱼,就会损害鱼塘承包者的经济利益。一只东方白鹳一天的食量大概在2斤鱼左右,一百只鸟一天就能吃掉200斤鱼,一个月下来就是6000斤鱼。即使按照一斤鱼4块钱算,一个鱼塘的损失也在2万块钱左右。为了减少损失,养鱼者普遍采取放炮的方式驱赶鸟类。
鱼塘工人 王军:买了两千多块钱的炮,十一月东方白鹳最多,有一次数了下有一千多只,几乎家家都放炮。还有鸬鹚、海鸥,都是吃鱼的鸟,数不过来了,铺天盖地可能水面都黑了。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范鸟吃鱼,还有一些鱼塘都改养虾了,因为养虾周期短、出虾早,鱼塘承包者争取在候鸟到来之前捕虾,人鸟之间展开了一场争夺赛。
虾塘塘主:我们把水往外一排,迅速排干净,人赶紧下去逮剩下的虾。按照人和鸟比赛来说,胜负都已经定出来了。
湿地保护区无保护 候鸟无处安全觅食
环渤海地区分布有七里海、北大港和曹妃甸三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占地面积大,生态环境好,相对外界更安全,按理说,这里才是候鸟们补给和栖息的最佳港湾。但为什么许多候鸟不去湿地保护区,而是冒着被炮崩的危险,去人工鱼塘觅食呢?
2019年12月中旬,七里海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了割芦苇启动开闸放水,无人机拍摄的画面显示,在水位降低后,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水面出现高密度的捕鱼装置——地笼。由于地笼极易导致鱼类资源衰竭,多地的渔业管理条例已将其列为禁用渔具。
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我们接到过地笼情况反映,清理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关于这个地笼的。
记者:为什么有几百个高密度的地笼在七里海湿地核心区呢?
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现在我们只是清理,后期也会加大巡护。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副院长 张明祥:地笼是不管大鱼小鱼进去之后,它都是出不来的。地笼的目的本来就是捕捞,肯定不会让鱼活着,肯定和做鱼类资源科学调查是不一样的,这是一种非法的捕捞方式,是明令禁止的。
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在保护区站立的水域水深已经没过膝盖,并且捕捉到的鱼,体型非常小。
护鸟志愿者 王建民:东方白鹳没有鱼吃,保护区水也深,水浅的地方又长满草,不适合东方白鹳在这里栖息,它们才飞到周围找鱼塘,和养鱼主争鱼。
除了水深、没有鱼,记者发现,在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里,在核心区内,甚至还布满了人工鱼塘、虾塘。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等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这样的人工鱼塘、虾塘为什么会出现在保护区的核心区里呢?
曹妃甸湿地核心区鱼塘承包者:我们是从唐海县(曹妃甸区旧称)第七农场那里承包的土地,每亩150块钱,基本上一年一包。不同的池子土地承包费不同,有的池子五六百元一亩。
曹妃甸区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建保护区以前,保护区里面就有鱼塘、虾塘,权属是属于七农场的,属于七农场对外承包给农工的。历史遗留的承包鱼塘正在逐步地修复、退出。
当记者问到历史遗留的承包鱼塘多久才能完全退出保护区时,工作人员却咯咯笑。
河北省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05年9月,核心区的面积有3504公顷,而此前鱼塘都是对外承包经营。专家表示,即便鱼塘和上述经营项目的存在是早于保护区设立,也都应补偿退出。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杨朝霞:肯定就是违法的,尤其这里边属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是禁止任何人进入的,何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肯定是坚决禁止的。传统开发利用在前,后面把它设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这个时候补偿就是必要的。
湿地自然保护区本应该是候鸟的天堂,可如今,候鸟却无法在这里安全地觅食和栖息。这一系列现象和问题,其根源在哪?又该如何规范和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有将近400个湿地类型的保护地,但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上却仍属空白。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杨朝霞:湿地保护法还没出台,湿地保护还是一个比较空白的区域,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在如何规范行为的这一块确实比较弱,因此我们要把它上升为法律,对于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如何去保护、如何履行职责,要进行规范、约束。
专家告诉记者,由于经济开发与利用,部分湿地已经失去了自动调节功能,需要人为调节水位,来帮助湿地实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同时,湿地作为水鸟的重要栖息地,绝对不是只要有水和芦苇就可以,而要根据具体保护的生物物种,来进行科学规划,合理保护。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副院长 张明祥:湿地并不是被芦苇全部覆盖,湿地并不是水位越深越好,我们需要根据分布鸟类的主要生活习性,不同的鸟类有不同的栖息需求,对自然条件、水位深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湿地的整体性、生物多样性等等,也都是我们评价的一个范围。
专家介绍,在我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当中,已经增加了湿地大类,同时,湿地保护的立法工作也正在推进之中。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 杨朝霞:2019年6月,国家林草局牵头制定了一个湿地保护法的建议稿,湿地保护法已经列入了13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目前还在研究阶段。
昨天,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播出了环渤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节目之后,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与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作出了回应。
七里海湿地保护区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地笼问题,多是原有鱼塘养殖者遗留,已经开始全面清理。
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陈主任:这些地笼基本上都是由原来的坑塘养殖者遗留下来的。今年冬季,实施了降水,降水之后原来历史遗留的地笼才显露出来。这次针对发现的地笼已经进行了全面地清理,现在基本上已经清理完成了。
而曹妃甸湿地保护区负责人表示,对于现有鱼塘的养殖清退工作将加快处理进程。
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 何主任:我们要做保护区的退养工作,逐年退出,要逐年做湿地恢复、修复这些工程。每年我们都投入中央资金300万左右、省资金110万左右、市区资金百十来万左右,来进行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曹妃甸区政府下的五年退养计划,从2018年到2023年,最晚2023年,有可能还会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