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徐豪
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数量庞大、污染突出的塑料污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禁塑令”也是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意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对比多家北京地区超市的塑料购物袋发现,一般厚度都在0.025毫米以上,在一些农贸市场也很难见到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网上仍有一些厂家在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针对塑料污染的问题,《意见》提出了明确的治理时间表,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同时要求,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其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意见》强调,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随即,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市多家连锁超市,发现其销售的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均超过了0.025毫米。而在一些农贸市场,塑料袋基本上是免费提供给购物者,厚度一般为0.025毫米。但是,也有一些商户提供的塑料袋非常轻薄,且在塑料袋上没有印制任何相关规格信息。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彪 摄
记者在某购物平台上发现,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以“丝”为单位,一位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袋子是按照双层计算,1丝就是0.01毫米。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仍有一些厂家在
销售2丝的购物袋。
图片来源:电商平台截图
酒店将对一次性塑料用品“说不”
两部门提出,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在不可降解塑料袋方面,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同时,针对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较为广泛的餐饮、酒店、宾馆等行业,两部门也提出了针对性要求。
《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此外,针对快递塑料包装,两部门强调,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为了保障“禁塑”落到实处,两部门指出,建立健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研究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开展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提出差别化管理措施。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等。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