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报道,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一篇
欧比特子公司前高管P2P借款炒股崩盘记
下一篇
央行:自2020年3月1日起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附解答)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伊朗宣布:摧毁美军MQ-9“死神”,打击美第五舰队及中东基地!美军:空袭结束,共打击伊朗20个目标!美伊互指对方“侵略”,油价涨金价跌
我国智能算力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国产GPU首次全栈支撑世界模型原生训练|数智早参
加入“反向讨薪”的队伍!多家头部券商修订薪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