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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龙女儿“猛龙过江”提侵权诉讼 真功夫拍胸膛:没侵权,商标不换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2-26 22:20

    每经记者 金喆    每经编辑 文多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晓庆 摄

    一个身穿黄衣、摆着拳势的小伙,这是中式快餐连锁品牌真功夫的招牌形象。最近,公司却因这一招牌形象被起诉。原告就是李小龙女儿李香凝担任法定代表人的Bruce Lee Enterprises,LLC(美国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李小龙公司)。

    12月25日,李小龙公司因真功夫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的图标提出诉讼,向真功夫索赔经济损失2.1亿元,并要求真功夫停止使用此商标,支付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同时在媒体连续90日公告澄清。受理通知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受理此案。

    12月26日晚间,真功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来回复函。函中提到,公司目前只是收到法院寄来的诉讼材料,除此之外,李小龙公司方面并未与公司沟通。

    对此,真功夫在回复函中指出,这个索赔额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切留待司法裁决,“我们没有侵权,不会寻求庭外和解,我司会积极应诉,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早在2010年,李香凝便开始为维权奔走。当时,有不少公司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词语注册商标。而对于真功夫餐饮品牌,李香凝也认为,品牌标志使用了疑似李小龙的形象,有必要进行一场维权行动。

    对于这段往事,真功夫也在回复函中称:多年前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真功夫系列商标时,李香凝曾以真功夫申报的商标“侵犯李小龙肖像权”等为由,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过异议,“最终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多数商标得以通过审核、获得注册”。

    2016年,真功夫更换了LOGO设计。对这一点,真功夫表示,2016年的品牌升级与所谓的涉嫌商标侵权无关,当时的背景是公司在进行品牌升级,“85、90甚至00后正在成为餐饮消费的主力军,他们追求更个性化的就餐体验和更年轻化的品牌形象。”

    真功夫目前的品牌形象,更为年轻,脸部也更模糊。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韵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曾试图联系原告方,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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