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玉静 每经编辑 易启江
12月24日,华映科技(000536.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通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于2019年12月23日分别与华融证券(代表“华融股票宝3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以合计5.54亿元的价格受让华融证券与山田实业在《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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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华融证券与山田实业作为委托人,渤海信托作为受托人,共同设立“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二期)”。信托计划成立后,渤海信托向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华映百慕大以3.744亿股华映科技股票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但贷款到期后,华映百慕大并未履行支付义务,目前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其中2.826亿股。另,华映百慕大以6720万股华映科技股票为渤海信托计划三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贷款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其中4200万股,目前已卖出。华融证券也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万股。
截至2019年12月23日,华融证券持有上述信托计划5.44亿份信托单位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5.44亿元;山田实业持有上述信托计划41.29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41.29万元。
截至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7.02亿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5.37%,仍为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上述被法院裁定的2.826亿股将于12月24日-25日公开拍卖。目前,结果尚存不确定性。
作为华映科技的股东之一,截至公告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华映科技858.4万股,持股比例0.31%;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之一致行动人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映科技3.,8亿股,持股比例13.73%;另,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通过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华映科技526.95万股,持股比例0.19%。综上,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华映科技3.94亿股,持股比例14.23%。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为福建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
华映科技表示,截至公告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未主张对华映科技控制,本次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二期)受益权事宜,未导致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持有华映科技的股权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归属尚需根据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权实际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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