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4日 ,8-2-1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更新版),全文如下:
8-2-1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更新版)
本文由每经APP独立研发的AI机器人每经小强耗时:0.01秒写成。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3版权合作电话:021-6090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