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三季报的窗口期过去,年报行情的炒作就开始酝酿。伴随年报的高送转公告,无疑是最具话题性的热点,也是最吸引游资跟风炒作的事件。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今年高送转行情可能成为“头鱼”的公司。
来源:道达号(微信号:daoda1997)
每当三季报的窗口期过去,年报行情的炒作就开始酝酿。伴随年报的高送转公告,无疑是最具话题性的热点,也是最吸引游资跟风炒作的事件。
纵观A股近五年的高送转行情,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
一.“头鱼”阶段:主要集中在11月至12月。
这个阶段有点像“查干湖冬捕”,第一条被捕捞上来的鱼,往往宣布查干湖冬捕节的开始。
同理,第一家公布高送转预案的公司,也就拉开了高送转行情的序幕,当然也逃不过游资的炒作。
局长统计了最近五年以来最早宣布高送转的前五家公司,在宣布高送转消息后3个交易日的表现,如下图:
请大家务必先仔细看转增股本、预披露公告日、涨跌幅之间的规律,一会儿局长再总结加强认识。
特别提一下,高送转在2017年突然“哑火”,一方面投机炒作被抑制,上市公司发布高送转公告时愈发谨慎;另一方面来自2018年1月权重股的非理性拉升,让资金嗅到了前所未有的风险,所以我另外统计了10送转10公司的涨跌幅情况。
这里局长再插一句,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日期是2018年11月23日,也就是说,正元智慧、正业科技、汉邦高科的高送转公告抢在《指引》前发布,争取到了“时间差”。
规律总结:
1、从转增股本来看,市场只喜欢“10送转7及以上”的高送转方案,7股以下基本勾不起市场炒作的兴趣。
2、从高送转预披露公告日来看,披露时间越早,股价盈利概率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盈利幅度衰减越快。
3、从预披露时间来看,高送转“头鱼”一般出现在11月中下旬,大概率就是下周。
4、从持续时间来看,高送转行情也就是几天的行情,短线追高风险极大,只适合提前埋伏。关注“道达号”微信公众号,阅读更多股市价值资讯。
二、预案大规模发布阶段:主要集中在次年3月至5月。
这个阶段就是拼哪家公司“促销力度大”,“头鱼”阶段的新鲜感一过,后面相同力度的高送转已经勾不起资金的兴趣,反而那些转增力度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公司容易炒一把,比如市场都是“10转10”,一家公司突然公告“10转20”,那可能就会被爆炒。
三、除权派息前的“抢权行情”阶段:一般是股权登记日前一周。
实施公告日一般在预案公布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公告日至除权派息日的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1周。在这段时间里,市场大概率会结合个股的基本面、估值、行业景气度、成长性等给予个股不同的收益率预期。
这种情况在高股息个股上发生得比较多,高送转个股上较少。
四、除权派息后的“填权行情”。
这种行情常常发生在“分红股”身上,分红较少的高送转公司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在局长的印象里,也就三安光电有过“边送转边填权”。
今天我们主要聊第一阶段,随着后续行情的进行,局长会跟进聊后面的阶段。
高分红的个股,还比较好理解。从交易层面上,高分红就是一年一次的高差价“T+0”。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年成本越来越低,可用现金越来越多。方大特钢就是这样的例子,有三年站上A股当年“股息率第一”的宝座。
而高送转的本质,就像切西瓜。20斤的西瓜切20刀,不会变成40斤,但总有人幻想着一位180斤的美女变成两位90斤的美女。基于这种“扯淡”的心理需求,游资们就会给散户们设计出这样的游戏,让散户们乐此不疲。
这种心理上的幻觉,恰恰会被上市公司股东用来做高位减持套现。大家还记得徐翔当年的炒作手法不?我给大家贴两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图,慢慢看:
截图自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在上述微博附图的第二段,详细披露了徐翔操纵高送转的手法,如下图所示:
截图自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简单说来就是这四步:
1、找到合适的上市公司,跟实际控制人策划高送转预案。
2、找大资金一起拉抬股价。
3、通过大宗交易接盘这些公司减持的股票。
4、跟获利的减持人分钱。
基于这种恶劣的“割韭菜”行为,以及监管层的关注,高送转到后面参与的人越来越少。但2018年年末发布的高送转新规,里面的高送转规则可能是“绩优股”的选股标准哦,请看局长娓娓道来。关注“道达号”微信公众号,阅读更多股市价值资讯。
《指引》篇幅太长,局长就挑重点说。
1、交易所对“高送转”行为的定义
高送转是指公司送红股或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合计比例达到每10股送转5股以上。
解读:从刚才的统计我们已经知道,市场其实对“每10股转7股及以上”更感兴趣。
2、转送股比例有了业绩门槛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其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
解读:承接第一条,如果公司要“每10股转7股及以上”,那么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要持续增长,且这两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得低于70%!
3、对业绩波动和每股收益的规定
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解读:我们依然将“每10股转7股”作为高送转门槛,转送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2元。换句话说,转送前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34元(17股X0.2元/10股=送转前每股收益0.34元)
4、“重点照顾”股东减持
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情况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
解读:有减持冲动的公司,不能高送转。
5、给限售股解禁划了“红线”
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解读:有解禁预期的公司,不得高送转。
在局长看来,《指引》条款,基本上把“垃圾股”、平庸股、套现股都拒之门外,变成了一份绩优成长股的高送转指南。当然,前提是财报必须真实有效。
根据《指引》,再结合历史高送转股本区间的算法,局长整理出了一份符合高送转新规的个股。至于这些公司会不会高送转,要看各家公司董事会的拍板了。以下个股仅供参考,不作为买卖的决策依据:
参考条件:1、新规业绩规定;2、减持及解禁规定;3、转送后每股收益规定。
风险揭示:
1、存在董事会不考虑高送转的风险;
2、存在公司2019年年报变脸的风险。
今天就到这儿吧,希望局长和钱研君的周末大餐,能合“道达号”微信公众号各位老铁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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