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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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但现金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较大风险。人民银行表示,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
为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总结大额现金管理经验,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对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的原则要求,明确了试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计划。
人民银行表示,基于各地现金流通使用实际及管理基础,选择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进行试点。其中,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据了解,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第二步,待河北省试点稳定开展后,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广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试点内容,并在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强化对私账户大额用现管理、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区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监测,选择适宜地市探索推动个人收入报告措施。
人民银行表示,在研究试点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客户意见,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学者意见,最终确定的试点内容尽可能多地采纳了各方意见。试点结束后,人民银行将评估试点成效,修改完善大额现金管理措施内容。同时,将统筹研究现金管理制度,为相关管理措施在全国推广创造更好的条件。
具体来看,大额现金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从现金实物的角度,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服务与管理措施,以此来适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现金流通环境和降低全社会管理成本。同时,合理设立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此外,要分析、引导、规范并重管理,采取银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报以及本外币出入境等环节相关措施,大力营造减少不合理使用现金的社会氛围,优化现金服务,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提升大额现金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大额现金管理的措施都是立足于优化和提升现金服务水平,与现有管理措施的关系是统一的、衔接的。一是现有措施的规范,对现有规定不明确、不统一的制度进行明确、规范、统一;二是现有措施的补充,实施重点行业风险防范、特定行业限额和个人收入报告以及信息交流与共享相关制度;三是现有措施的提升,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存取业务,优化处理流程,提升现金服务,形成监管合力。
那么,大额现金管理是否会影响大众的日常经济活动呢?人民银行表示,不会影响。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另外,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会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不会受到任何不便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现金存取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存取自由的前提都是合法的。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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