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银保监分局在批复任职资格的过程中发现,拟任人刘虎《个人信用报告》共有9次逾期记录,决定不予核准刘虎担任大关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在晋升成为高管的路上,银行人折戟的原因花样百出:从资格考试“挂科”到经营管理“黑历史”;从业年限不足到家庭债务情况复杂……
不久前,监管部门的一则批复,透露了一个因贷款逾期而错失大行支行行长职位的故事。
日前,昭通银保监分局在批复任职资格的过程中发现,拟任人刘虎《个人信用报告》共有9次逾期记录,决定不予核准刘虎担任大关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刘虎的逾期金额其实并不高。其中,30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次数为8次,单月最高逾期金额为2317元;拟任人的贷记卡,逾期次数为1次,逾期金额为2251元。
昭通银保监分局认为,该行为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的规定。
记者粗略梳理发现,今年以来,监管因各类原因不予通过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约70人次。
从被拒原因看,约六七成比例的原因是“考试挂科”,也就是拟任人未能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理事)任职资格考试。更有甚者,如某西北地区农商行拟任董事,从2017年至2019年前后共参加四次考试,至今仍未过关。
除此之外,拟任人员的学历和从业年限也必须达标。比如,今年某城商行拟任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因从事金融工作年限实际不满2年。按照监管规定,这一职位必须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另一类常见的被拒缘由,则更加复杂——拟任人员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拟任人往往被认定为不“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不“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今年已发生多起上述情况。其中,有管理失当、负领导责任的;也有个人行为违规,违反职业道德和操守的。
比如,某政策性银行拟任支行行长,在担任客户部高级主管期间,对三笔余额合计7646万元、欠息金额已达964.33万元的不良贷款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目前已被追加问责。
某大行拟任支行行长,在担任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期间,对某楼盘部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个人商用房贷款未严格履行审查审批职责,导致形成重大风险,任职资格不予通过。
还有的拟任人,自身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比如,某股份行拟任分行行长助理,因担任该行某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存在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涉嫌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私自从事或参与资金撮合交易、与客户发生资金借贷关系等违规行为。
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也是银行高管任职的基本要求。今年,某城商行拟任支行行长因个人及家庭负债金额较大,负债结构复杂,不予核准。
那么,银行人想顺利升职、就任高管,到底要注意些什么呢?
监管批复银行高管/董事(理事)任职资格,主要依据三大文件。分别是: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适用于大行、股份行、城商行等。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适用于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其中,拟任人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