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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银保监局一日连开12张罚单 对机构和个人合计罚款26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8-27 15:43

    每经记者 潘婷    每经实习编辑 刘野    

    8月26日,江西银保监局连开12张罚单,对工行和平安等5家银行、太平财险和永诚财险等5家保险机构,以及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昌富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对机构和个人合计罚款26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银行的处罚依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保险机构的处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图片来源:摄图网

    此次被处罚的机构中,涉及工行、建行、光大、平安、招商5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共计被罚150万元。具体看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双录”不符合监管要求,罚款人民币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因内控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罚款人民币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以赠送实物方式销售理财产品,罚款人民币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贷款监管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及购买理财产品,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代客操作销售理财、代销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且部分未实施“双录”,罚款人民币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除了银行机构,此次的处罚对象还包括中华联合财险、太平财险、中银保险、永诚财险及英大泰和财险5家保险的分支机构,处罚金额共计60万元。

    具体而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均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及其他利益的行为,分别罚款10万元;5家保险机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人均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19年8月16日。

    此外,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租赁资产违规出表且未计提资本,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南昌富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黄熹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南昌富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2万元;对黄熹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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