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26日消息,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其中对何为假药劣药,作出重新界定。记者从修订草案有关假药劣药条款中发现,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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