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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银行9441万股变卖 去年末近三成股权被质押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8-15 15:40

    近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对晋城银行94410413股进行公开变卖,标的所有人是湖北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评估价为2.16亿元,变卖价则为1.73亿元,相当于评估价打了八折。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卢九安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对晋城银行94410413股进行公开变卖,标的所有人是湖北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宝迪”)。上述股权评估价为2.16亿元,变卖价则为1.73亿元,相当于评估价打了八折。

    截至2018年末,湖北宝迪持有晋城银行1.16亿股,持股比例为4.24%,是该行第六大股东。此前,湖北宝迪所持有的该行股份被划分为9441万股和2209万股两份标的进行拍卖,后者已于二拍成功觅得买受人。这也意味着倘若此番变卖成功,湖北宝迪或将退出晋城银行的股东席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2018年末,晋城银行被质押股权占全部股权的比例为29.8%。在前十名股东中,有四名股东的股权全比例出质,合计占总股份比例22.44%,湖北宝迪便是其中之一。

    1.73亿元拟出清剩余9441万股

    上述变卖公告显示,本次变卖结束时间为9月19日10时(延时除外),目前距离变卖结束时间尚有一个多月,已有1500人围观,不过尚未有人报名。

    按照竞买公告,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实际上,此次变卖对于受让人也有着明确的资格限制。依据晋城银行《关于受让人资格限制及处置过程中与监管对接的情况说明》,受让人(非金融机构)需符合的基本条件至少包括:(1)连续三年盈利,即最近三个年度连续盈利;(2)最近期的年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率大于等于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3)最近期的年末对外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拟投资晋城银行后对外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4)对外权益性投资中投资方为银行的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含拟投资晋城银行);(5)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根据晋城银行2018年年报,截至报告期末,湖北宝迪持有该行1.16亿股,持股比例为4.24%,位列该行第六大股东席位。

    记者注意到,此前湖北宝迪所持有的晋城银行股权被划分为9441万股和2209万股两份标的进行拍卖,起拍价与评估价相等,分别为2.16亿元、5049万元,4月12日这两份股权的一拍均以流拍告终。之后,2209万股标的起拍价降至4039万元,并于5月23日以该价格二拍成功,买受人为上海漫道投资有限公司。

    不过,二拍时,9441万股标的起拍价降至1.73亿元仍然流拍。目前进入变卖程序,该标的起拍价仍为1.73亿元。倘若此番变卖成功,意味着湖北宝迪或将退出晋城银行的股东席位。

    湖北宝迪、润恒物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实际上,除了湖北宝迪,今年以来同样被拍卖的还有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恒物流”)持有的晋城银行股权。

    截至2018年末,润恒物流持有晋城银行1.16亿股,与湖北宝迪持股数量相同,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记者注意到,此前润恒物流所持股权被划分为5587万股、6063万股两份标的进行拍卖,起拍价与评估价相等,分别为1.28亿元、1.39亿元,而这两份股权的一拍同样均以流拍告终。之后,两份标的起拍价分别降至1.02亿元、1.11亿元,并以此价格二拍成功。其中,5587万股标的买受人为中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63万股标的买受人为上海漫道投资有限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湖北宝迪、润恒物流分别与多家金融机构产生借款合同纠纷。记者注意到,上述两者还被列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湖北宝迪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润恒物流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去年末四名主要股东100%质押股权

    根据晋城银行2018年年报,报告期内该行最大十名股东略有变化。截至报告期末,该行总股本为27.46亿股。最大十名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9.58%)、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5.46%)、山西中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59%)、厦门育哲集团有限公司(4.48%)、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4.37%)、湖北宝迪(4.24%)、润恒物流(4.2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07%)、长治市仁利商贸有限公司(3.75%)、山西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6%)。

    其中,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湖北宝迪和润恒物流为一致行动人。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8年末,晋城银行被质押股权占全部股权的比例为 29.8%。上述四名主要股东所持有的晋城银行股权均是全比例处于质押状态,合计占总股份比例22.44%。其中,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质银行股权的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湖北宝迪和润恒物流的质权人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有银行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民营企业面临困境时可能会选择质押股权换取流动资金或纾困,因此一些民企股东较多的中小银行股权会出现高比例质押现象。存在质押意味着到期可能会发生股权的变更,这个时候可能会对银行的经营治理产生一定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晋城银行的前身是晋城市城市信用社,于2005年经监管核准设立,2011年4月8日更为现名。总行设在山西省晋城市,下设晋城分行、太原分行等多家分行,2018年末从业人员2200余人。

    截止2018年末,晋城银行(合并报表,下同)资产总额为87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净利润5.4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5%,拨备覆盖率为148.55%。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56%、11.18%、11.18%。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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