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有关部门日前已就全国范围内推开“4+7”带量采购试点进行相关部署,要求未实行地区上报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2017年、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据权威人士透露,我国已确定全面跟进“带量采购”。此次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此前“4+7”带量采购试点中标价。若针对同个药品多个药企报价,报价最低企业直接中标,其余企业依次决定是否接受最低报价跟进,直至中选企业满3家。(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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