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方案中提出,加强与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新片区设立联合创新专项资金,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允许相关资金在长三角地区自由使用。支持境内投资者在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新片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长三角地区投资。支持新片区优势产业向长三角地区拓展形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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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6日 主力资金抢筹最积极的前10股(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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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研发型企业,5年内实行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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