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靠内幕交易获利5600余万!“股神”金融办主任被判刑六年,跌下“神坛”的还有这些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7-19 22:48

    每经记者 胡琳    每经编辑 廖丹    

    股市里有句老话叫“一赚二平七亏损”。事实上,当初抱着“发家致富”梦想杀入股市的人,最后大概率都是“一本赔钱账,两行辛酸泪”。

    但是,有人亏就有人赚,炒股界中股神不少,而这其中,也不乏靠着内幕消息获利的所谓“股神”。

    而近期,一名“股神”跌下神坛。原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刘文通凭借内幕消息获利5600余万。刘文通炒的股票是2007年谋划借壳的ST聚酯,随后的3年多时间里,这只股票股价从2元左右疯狂涨超100元,成为那一时期有名的“第一牛股”广晟有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梳理出一份内幕交易获利榜单。没想到竟有人通过内幕交易获得3.59亿元,而刘文通的5600万元“战绩”在诸多“股神”中仅算小巫,甚至连前三都排不上。

    广晟集团借壳上市,内幕交易曝光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聚酯”)对资深股民来说可能只是个不算耳熟的名字。但股价从2元左右涨超100元的广晟有色,恐怕早已在广大股民心中成为标杆一样的存在了。

    而兴业聚酯跟广晟有色渊源颇长……

    当年,兴业聚酯由于在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面临被暂停上市,并于2007年4月30日停牌。

    到了2007年,广晟有色金属集团(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就确定将兴业聚酯作为唯一借壳对象。

    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刘文通当时正好是省国资委副主任。他获悉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广晟集团计划收购兴业聚酯股权来借壳上市这一内幕信息,于2007年2月至4月,利用其控制的六个股票账户陆续买入兴业聚酯的股票“ST聚酯”。

    根据证人原广晟有色集团董事长郭某的证言,在2007年2月初,广晟集团确定将兴业聚酯股作为唯一借壳对象。“我和总经理陈某向广晟资产公司董事长李某汇报借壳上市计划,李某同意并指示向省国资委分管副主任刘文通汇报。2007年2月,借壳上市计划第一稿定稿后,我和陈某等人向刘文通详细汇报广晟有色集团准备借壳兴业聚酯上市的计划。当天刘文通听完汇报后表示同意并支持借壳上市。”

    证监会认定该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07年2月14日,终点为同年12月14日,刘文通属于内幕信息知情。而2007年2月至4月间,刘文通大规模买入ST聚酯股票。

    股价从2元飙升至100元

    2009年1月,股改后的ST聚酯恢复上市。2009年2月,ST聚酯正式改名为ST有色,再到后来,ST有色改名为如今的广晟有色。

    从濒临退市,到A股市场首家掌握上游稀土、钨矿资源的上市公司,这只股票随后的3年多时间里,从2007年最低1.87元/股一路飙升到101.37元/股的最高价。

    刘文通在2007年2月14日至4月20日期间,利用其控制的六个股票账户以每股人民币2.84元至7.55元的价格陆续买入ST聚酯股票共796.55万股,后兴业聚酯公司派发红股35.31万股,合共831.85万股。根据证词,股票复牌后,刘文通于2009至2010年间,以每股16-2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分批卖掉。

    而刘文通凭借内幕交易获利人民币5606.46万元。

    另外,刘文通在供述中提到:“2005年至2006年间,我通过买卖股票帮原某强理财,由原某强提供六个股票账号和密码并出资,约定赚到的钱三七分成,我占三成,原某强占七成。”

    而这六个股票账户均来自原某强的乡下亲戚。原某强证言:“2006年,刘文通建议我找乡下的亲戚身份来开股票账户,并将原来筹集的5200万余元全部投资大陆股票。我找了6个亲戚的身份证按刘文通要求到广州万联证券石牌东营业部开户。”

    2017年6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知刘文通配合调查,同日对其取保候审。

    去年12月,原审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刘文通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700万元,同时追缴刘文通违法所得5606.46万元,上缴国库。

    之后刘文通提起上诉,今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刘文通的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获得的巨额资产,据刘文通供述,有1300万元投资了浩蓝环保(新三板公司,已退市),1000万元投资了深圳华思,1500万元投资了新疆大德恒。还涉足了影视,620万元投资了电视剧“春天的战争”。

    而刘文通再也不是“股神”,他剩余钱在去年的股票市场亏掉了。

    多位内幕消息造就的“股神”跌下神坛

    事实上,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内幕交易的不仅是刘文通一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了历年来内幕交易案件发现,刘文通获利5600余万“战绩”与其他“股神”相比仅仅是小巫。

    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人民币2.71亿元,非法获利超过人民币3.59亿元。

    贵州原副省长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工作关系知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亿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3亿元。

    原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与其合作炒股“股友”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陈玉兴、王向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予以追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4037万元。

    浙江台州市临海市新荣记大酒店董事长张勇在海翔药业内幕信息形成后至公开前,使用他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海翔药业”2049.42万元,共赚了4451.32万元,盈利达到成交金额的2倍以上。

    松芝股份原董事长陈福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松芝股份”股票并于复牌后全部抛售,非法获利约1500万元。

    张鹏在担任爱施德公司监事、彩梦科技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爱施德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集团助理总裁期间,知悉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爱施德”股票,非法获利人民币1115.13万元。

    时任川投集团、川投能源公司董事长的黄顺福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指使其妻子张某购买川投能源股票,陆续抛售后,非法获利663.17万元。

    事实上,内幕交易严重侵蚀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也多次强调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内幕交易,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有效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发挥,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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