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正向引导激励各银行机构充分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办法》以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相关指标为评价内容,设置12个评价指标,如新增民营企业贷款等。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作用,有关部门将按季度开展评价并通报全省,次年2月对上年度表现突出的银行机构实施正向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福建日报)
上一篇
亿华通冲击科创板获审理 拟募集资金总计12亿元
下一篇
诺亚财富回应34亿元“踩雷”事件:已成立专项处理小组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碳化硅衬底需求大涨?业内专家“泼冷水”:台积电2.5D封装根本不用它
当世界在成都“组局”
以官员称正为重启对伊朗军事行动做准备;美三大股指跌超1%,国际油价大涨4%;茅台宣布今日起涨价;“巴菲特慈善午餐”6100万成交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