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5日披露,在2018年沪市公司债发行人年报披露的监管和审核中,上交所共对149家发行人进行了监管问询或督促,要求发行人限期整改,相关发行人目前已基本按要求完成了补充或更正披露。另外,上交所对32家未及时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警示,后续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上一篇
每经小强快讯:8-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的回复(第二次)
下一篇
科鲁格宣布放弃与宝马续约 明年任期满后将寻求新挑战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保险业协会发布三项商业医疗险示范条款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可提升产品透明度、增强消费者信任
经营贷利率上行?记者探访沪深两地银行:利率低至2.34%,有银行称10月会上调
“甲醛白菜”爆料博主再曝“硫磺熏笋”:外观白净好看,熏制仅需一晚,保质期可达一年;当地官方:情况属实,对涉事竹笋流向紧急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