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银保监局向辖区内各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明确信托公司选择标准,完善持续评价机制,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内控审计。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2018年三年间,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行政处罚的信托公司已接近半数,受罚金额从5万元—1650万元不等,其中以几十万元的处罚最为普遍。2018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抽查信托公司,对影子银行、交叉金融、信保业务进行专项检查。据悉,2018年上半年抽查的5家公司已于2018年底收到监管的整改意见,处罚结果也已陆续公开。某信托业内人士表示:“处罚的常态化使得信保合作标准的修改变得越来越迫切,此次标准的修改,对受行政处罚而无法开展信保业务的信托公司而言是一次‘松绑’。”(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