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通报:2019年6月24日下午15时50分,盐亭县公安局玉龙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在盐亭县玉龙场镇五龙路口处拾到一名男性弃婴。接到报警后,玉龙派出所速派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并与县民政局、县妇幼保健院取得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对该婴儿进行了全面体检,确认其生命体征正常,并暂时收养。
经盐亭县公安局调查:该婴儿父母罗某某、杨某某系盐亭县新农乡人,报案人王某某系四川省平昌县人,该婴儿父母与报案人属亲戚关系。罗某某、杨某某夫妇已育有2个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第3个子女,报案人王某某婚后无子女,有领养子女愿望。2019年6月23日,王某某与罗某某两家人达成协议,由王某某领养该婴儿,为了给婴儿提供上户方便,采取了弃婴报假案手段。
目前,该案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