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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创板上市初期有五大新变化 易会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13 23:58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编辑 谢 欣    

    随着万众瞩目的科创板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目前距离科创板正式开市交易的脚步也渐行渐近。

    6月13日,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行。受到市场各方关注的是,在这届陆家嘴论坛的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开板仪式。

    作为中介机构的券商将在注册制时代承担更多的职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内部分券商负责人也参与了此次论坛。申万宏源证券董事长储晓明在论坛上对科创板的发展作了建言。6月14日,中金公司首席执行官毕明建也将现身论坛并发言。

    科创板昨在上海正式开板

    6月13日,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在上海浦东举行。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开板仪式,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科创板开板仪式并致开板辞。

    易会满在致辞中指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主要承担着两项重要使命:一是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允许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发行上市,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二是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从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发行上市、保荐承销、市场化定价、交易、退市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的先试先行,并及时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易会满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重点围绕刘鹤副总理关于科创板建设需要把握好的四个关键点,尤其是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以及完善法制、加大违法成本和监管执法力度的两方面工作要求,下大功夫、下苦功夫,全力抓好推动落实。切实树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全面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体系,完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同时,积极推动增加司法供给,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虚假披露、欺诈发行等各种乱象,净化市场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易会满在致辞中表示,在科创板上市初期,各市场参与方特别是投资者要重点关注5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发行方式改变后,如何平衡好注册制与把握上市公司质量这对关系,需要经过市场检验,这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势必带来退市这个“出口”会更加常态化;二是市场化定价后,与现有IPO定价机制有本质区别,企业高估值发行的现象可能会增多;三是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四是科创企业本身由于技术迭代快、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需要投资者理性研判,更加关注信息披露;五是在试点初期,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有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这也可能引发一些市场风险。

    易会满还表示:“对于上述问题和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已经尽最大可能予以评估完善,并做好相应预案。同时我们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希望各方对科创板多一份理解、多一点包容,既保持热情,又保持理性冷静,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遵循资本市场内在规律,共同把科创板建设好、发展好。”

    券商建议对违规加大处罚

    在宣布科创板正式开板后,市场最为关心的是究竟什么时候科创板迎来首批上市企业?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在论坛上表示,预计在未来两个月之内将看到首批科创板企业的上市。

    今年6月5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第一次审议会议召开,标志着科创板进入上会审核环节。据上交所网站披露,截至6月13日,科创板前两批共9家上会企业——天准科技、安集科技、微芯生物、睿创微纳、华兴源创、福光股份、澜起科技等,还有南微医学、交控科技、宁波容百、光峰科技等12家企业处于等待上会阶段。

    根据上交所理事长在6月13日关于未来两个月内将看到首批科创板企业上市的表态,上海某资深保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科创板的上市审核效率来看,注册制真的来了,预计科创板估值未来将与香港等境外市场接轨。”该保代认为:“在市场化机制之下,科创板内的公司表现将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会出现一些明星股,也会有一些公司未来被市场抛弃。”

    作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券商将在注册制时代承担更多的职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申万宏源、中金公司等部分券商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论坛。

    申万宏源证券董事长储晓明6月13日在“全体大会二:科创板、注册制——深化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中作了发言,并在此次发言中对科创板提出几点建议。他指出,科创板是试验田,要从顶层设计培育生态,完善法律制度,建议证券法要为科创板的发展留足空间。此外,证券法修改的同时要匹配对刑法的修改,加大对企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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