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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发布: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等事项需明确财政分档负担比例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03 19:59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星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公开。

    《方案》提出,根据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体现中国特色,抓紧形成中央领导、合理授权、系统完整、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其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方案》规定,要明确中央在财政事权确认和划分上的决定权,落实地方按规定履行教育领域财政事权的责任,充分调动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区域内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合理确定政府提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合理划分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相关公共服务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此外,《方案》提出,要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分级负责机制,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三个方面。

    《方案》指出,义务教育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按具体事项细化,其中:涉及学校日常运转、校舍安全、学生学习生活等经常性事项,所需经费一般根据国家基础标准,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负担比例,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安排;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支持。

    学生资助作为相对独立完整的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将其总体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按照具体事项细化。

    在其他教育方面,《方案》规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贫困地区学生补助方面,《方案》规定,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由中央与地方分别制定,调整为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

    而在其他经常性事项方面,《方案》要求,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均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分别给予工资性补助和综合奖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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