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北 每经编辑 段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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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东风汽车(600006,SH)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所持东风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新晨)5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近期,东风新晨完成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收到东风有限支付的标的股权转让款约5007.89万元。
东风汽车曾在2018年9月20日发布的《关于转让常州固定资产及东风新晨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提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转让常州东风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风有限转让东风新晨50%的股权。
东风汽车在上述公告中称,东风新晨目前无实际业务,且连续三年发生亏损,将东风新晨50%股权转让给东风有限,公司将剥离亏损资产,有利于充实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今年5月7日,东风汽车披露了公司及东风有限对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股权转让协议》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所述过渡期的截止日由“交割日”修改成了“2019年4月30日”。修改后,过渡期间东风新晨的损益,由东风汽车按股比承担。2019年4月30日后,由东风汽车委托第三方对过渡期内发生的盈利、亏损进行审计,双方根据盈利或亏损的审计结果按50%的股权比例对于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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