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现在每天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大概只有2~3个,但网上立案量每天都在500件左右。截至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已达两千多次,线下开庭只有43次。
每经记者 刘永生 每经编辑 姚祥云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 张雯 每经记者 刘永生 摄
2019年4月26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进行了《创新互联网审判模式 开创版权保护新局面》的演讲。
去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在本次大会上,张雯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如何以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创新法院的审判方式、降低法院的维权成本,并取得了诸多成果和经验。据了解,截至2019年4月2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已达15520件,其中涉及到互联网版权的案件超过1万件,占到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总数的67%。
关于司法规则,张雯说,北京互联网法院希望把法院的司法职责履行好,技术创新非常重要,张雯同时强调,“无论技术和创新如何便捷互联网法院的审判方式,司法的核心是公正和良心。”
如何用技术来创新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介绍道,北京互联网法院主要通过互联网审判方式,用新技术来降低法院的网络维权成本。网络维权成本高,一直是阻碍行业创新发展的绊脚石和拦路虎。截至当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集成了25家公司,形成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实现了全部流程的网上办理。包括从立案到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电子证据的线上校验、线上庭审、线上宣判、线上裁判文书送达、线上执行、电子卷宗的在线生成等。
张雯表示,现在每天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大概只有2~3个,但网上立案量每天都在500件左右。截至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已达两千多次,线下开庭只有43次。这样的开庭方式,大大便捷了当事人。
北京互联网法院创新的第二项技术支持就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网络版权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电子证据的存证难和验证难。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和工信部及多家公司合作,形成了以法院为中心节点、开放的区块链平台。现在已经对接了17个节点、25家机构,生成了368万条数据。在这个区块链平台上,数据的生成、存证、验证和取证全部都可以快速完成,非常便捷。在此方面,北京互联网法院涉案的有58个案件,已审结41件。
除了审理,北京互联网法院还有一个庞大的、社会多方参与的调解平台。在这个调解平台上,已有十三家调解委员会。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也有192位工作人员在积极参与这个平台。
在这样的平台下,律师不用亲自到法院,他的整个工作都可以负载在互联网上进行。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的网上ODR(网络消费非诉讼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这使当事人维权能够更加便捷和经济。
关于司法规则,张雯认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希望把法院的司法职责履行好,在抖音短视频第一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注意到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问题。正因如此,案件判决以后,抖音短视频案也被最高法院认定为我国2018年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未来,智能软件生成的文章是否有著作权?微信表情包是否构成版权保护?诸如此类的新问题不断涌现,北京互联网法院还面临着种种挑战。
张雯指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一个使用可信时间戳但原告败诉的判决案例。这是因为原告在可信时间戳的存证问题上,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所以北京互联网法院并不认为它是一个可信的事实和证据。“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无论技术和创新如何便捷互联网法院的审判方式,司法的核心是公正和良心。”张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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