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开。其中提及,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半价买房。文件指出,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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