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完成承诺采购数量。对于其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内的药品,经价格联动或集团谈判,对于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可作为中选药品的补充进行采购销售。自3月23日起,北京市25种国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已经开始大幅降价,平均降价幅度52%,而抗癌药降价更达95%。(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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