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子公司管控机制不完善,对子公司管控不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二是公司对重大事项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流程;三是公司出现风险事件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我局报告。其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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