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 无需在新三板摘牌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15 21:0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近日称,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无需在新三板摘牌。

    每经记者 陈玉静    每经编辑 卢九安    

    图片来源:摄图网

    随着科创板呼之欲出,近日,多家新三板公司跃跃欲试,纷纷发布公告称拟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但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而言,转板至科创板,是否面临摘牌等问题引起市场热议。对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近日回应称,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无需在新三板摘牌。

    全国股转公司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资本市场重大制度创新,是新时代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头等大事;新三板有责任为这项改革取得成功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创板之间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不同的市场生态、运行机制和服务对象,我们既尊重企业对于挂牌上市场所的自主选择,同时也将推进深化新三板改革,与包括科创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多元互补、错位发展,合力服务于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新三板挂牌公司选择到包括科创板在内的其他市场板块上市,既是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求所做的正常选择,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的重要体现。新三板挂牌公司与其他未挂牌的公司相比,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规范、更具优势。前期已有挂牌公司申报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IPO上市,其中部分公司已通过发审委审查。对于挂牌公司申报IPO,涉及在新三板的信息披露、停复牌、终止挂牌等事项的办理,目前已有成熟的制度安排,对申报科创板上市的挂牌公司同样适用,可正常办理。

    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登陆科创板面临的摘牌、异议股东等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回应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的,应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暂停股票转让;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为此,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无需在新三板摘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挂牌公司申请及时终止其股票挂牌。挂牌公司提前申请摘牌的,需要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挂牌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做出合理安排。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深汕特别合作区受益减税降费新政 制造业增值税从16%降至13%

    下一篇

    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