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万联证券三个月遭3次监管措施,竟被这家公司坑了两回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06 17:1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从去年12月12日到现在,不到三个月时间,万联证券已经受到证监局两次监管措施,受到股转系统一次监管措施。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吴永久    

    图片来源:摄图网

    3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发布了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万联证券督导的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邮电)虚假披露2016年审计意见,万联证券作为主办券商也逃脱不了干系。2018年12月12日,万联证券也因上述事件受到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此外,今年1月23日,万联证券受到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措施。

    从去年12月12日到现在,不到三个月时间,万联证券已经受到证监局两次监管措施,受到股转系统一次监管措施,确实体现了公司在勤勉尽责及内部合规上存在漏洞。

    万联证券受股转系统监管措施

    3月5日,股转系统发布了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称,经查明,万联证券督导的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邮电)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7年6月30日,中讯邮电披露2016年年报中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经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未承接中讯邮电的年报审计业务,未曾出具中讯邮电提供的北京永拓审会字〔2017〕第305196号审计报告,中讯邮电披露的上述2016年审计意见虚假。

    因此,作为主办券商的万联证券也无法逃脱干系。股转系统表示,万联证券负有对中讯邮电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查义务。万联证券在年报信息披露审核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明显疏漏,对于年审报告仅有会计师盖章而无会计师签字、所附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存在多次盖章多次复印的痕迹、年审报告所附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年审报告所附的注册会计师证没有2016年年检字样等明显问题未保持应有的审慎,未能及时发现年审报告造假的问题。

    万联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7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股转系统作出如下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近三个月受到三次监管

    其实,万联证券因中讯邮电上述事件的影响还受到江苏证监局的监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江苏证监局网站看到,2018年12月12日,江苏证监局对万联证券出具了警示函,而且,在江苏证监局披露中,中讯邮电的违规行为不仅仅包括前述提到的虚假披露2016年审计意见,还包括股权冻结也未及时披露。

    江苏证监局称,万联证券作为中讯邮电主办券商,负有对中讯邮电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查义务。同时,未能督导中讯邮电及时披露中讯邮电实际控制人陆正明股权冻结相关信息。上述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万联证券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如此看来,因中讯邮电事件,万联证券受到了两次监管措施。

    当然,万联证券近期受到的监管措施除了前述外,还包括今年1月23日广东证监局对万联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措施。包括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自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交易等业务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情况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消除,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如此看来,从2018年12月12日到现在不满三个月的时间,万联证券即受到了证监局两次监管,受到股转系统一次监管,确实体现了公司在勤勉尽责及内部合规上存在漏洞。

    记者了解到,万联证券是广州市属全资国有证券公司,于2001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现有注册资本59.54亿元。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持有公司49.1%的股份。2017年万联证券营业收入11.03亿元,净利润3.21亿元,分别位列131家券商第64位和55位。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44亿元、1.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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