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2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代理律师通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零件产品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终裁决定,最终裁定兆丰股份符合单独税率资格,适用7.04%单独税率。公司在本次终裁中取得7.04%单独税率资格,远低于初裁结果中的92.84%惩罚性税率,将对公司美国出口业务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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