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投系转让阳光城一半股权,但交易对价并未公布。
每经记者 吴若凡 每经编辑 陈梦妤
2月26日午间,阳光城发布公告,公司于2月24日接到持股18.04%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44.40%股份)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嘉闻)通知,控股股东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福建捷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捷成,经核查,其非公司关联方)。
股权转让后,上海嘉闻设立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民嘉业委派2名,福建捷成委派1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中民嘉业委派的董事担任。
公告同时指出,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上海嘉闻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其认购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8年12月31日前)不得转让。”
据悉,此次受让方福建捷成系阳光城物业的合作伙伴,不过记者注意到,关于交易对价的内容在公告内尚未披露。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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