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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首张市场禁入罚单来了:大信事务所两会计师违法审计五洋债被禁入5年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1-25 21:34

    同时,大信事务所、钟永和、孙建伟还收到了行政处罚书。证监会对大信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大信事务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钟永和、孙建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证监会2019年首张市场禁入罚单已经开出。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因“五洋债”事件,大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钟永和、孙建伟被证监会采取五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大信事务所、钟永和、孙建伟还收到了行政处罚书。证监会对大信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大信事务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钟永和、孙建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本次在内,就今年来短短20来天,大信事务所已经收到了3张罚单。

    证监会2019年首张市场禁入罚单

    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号)披露显示,大信事务所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建设)用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2012年至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

    但是,五洋建设在编制2012年至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时,违反会计准则,通过将所承接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抵”的方式,同时虚减企业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导致2012年至2014年年度虚增净利润分别不少于3,052.27万元、6,492.71万元和15,505.47万元。五洋建设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抵”的处理对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金额远远超出了大信事务所2013年及2014年财务报表整体层面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而大信事务所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加以验证的前提下,即认可了五洋建设关于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抵”的账务处理。

    此外,大信事务所在得知审计报告用于五洋建设发债目的时,未按照其制定的《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的规定将该项目风险级别从C类调整为风险程度更高的B类并追加相应的审计程序。

    证监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在审计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五洋建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审计报告作为五洋建设发行公司债的申报材料,并被其募集说明书引用。而该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钟永和、孙建伟。证监会表示,大信事务所在审计五洋建设应收账款等重点领域时,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永和、孙建伟是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不过,二人申辩提出,大信事务所未调整五洋建设审计项目风险级别为事务所层面的内部管理问题,且非本次立案调查的对象,不应认定为违法事实;另外,鉴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有任何协助企业财务造假的主观故意,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请求免于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复核认为,大信事务所未按其内部管理要求调整五洋建设审计项目的风险级别并追加相应的审计程序,是大信事务所在五洋建设具体审计项目中未勤勉尽责的一种体现,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有关“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另外,证监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市场禁入是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量罚适当。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综上,证监会对钟永和、孙建伟分别采取五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且五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另外,证监会还发布了对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钟永和、孙建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信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大信事务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钟永和、孙建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大信事务所今年已领3张罚单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其实,大信事务所从2018年4月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已经受到7次处罚,今年来就已经有了3次——除开本次外,辽宁证监局和陕西证监局也分别于1月2日和1月3日对其下发了2张警示函。

    近期大信事务所受处罚统计情况(图片来源:火山君整理)

    回顾“五洋债”事件,从发行人,到承销商、审计机构甚至评级机构都无一幸免受到处罚。五洋债违约事件爆发于2017年7月,临近回售期之时,“15五洋债”被曝难以完成兑付。随后“15五洋02”触发交叉违约条款违约,两期债券本金合计13.6亿元。

    2018年7月6日,证监会公告显示,对发行人五洋建设开出了4140万元的巨额罚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志樟被终身市场禁入,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54万元。

    2018年7月12日,上海证监局对德邦证券采取警示函措施,称其作为“15五洋债”、“15五洋02”两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公司在债券存续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未及时向市场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目前,两期五洋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债券持有人信访不断。这反映出公司的合规执业意识不足,业务的合规管理存在问题。

    2018年8月28日,五洋债的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因开展评级业务违背独立原则等原因,同时被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北京证监局开出两大罚单,并被暂停相关业务1年。

    2018年9月,德邦证券和大信事务所接到浙江证监局的调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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