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出现大幅改善。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实习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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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出现大幅改善。
1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8–11.9)t/km2·30d之间,平均为5.2t/km2·30d,同比下降33.3%。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0月,“2+26”城市中仅济宁、鹤壁、聊城、太原四城市出现同比下降;相对应的是,2018年11月,“2+26”城市中仅德州市出现了同比上升,同比上升幅度为8.3%,其他城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保定市,同比下降达到56.5%。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t/km2·30d。
其中,沧州、保定、晋城、石家庄、北京、长治、衡水、邯郸、济宁、天津、唐山、邢台、廊坊、滨州、焦作、安阳、济南、淄博、菏泽、开封、新乡、德州、郑州、聊城、濮阳和鹤壁市等26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0t/km2·30d。阳泉和太原市等2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0t/km2·30d,其中太原市降尘量最大,达11.9t/km2·30d。
不得不提的是,沧州、保定、晋城、石家庄、济宁同比降幅超过50%,衡水同比降幅为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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