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下发了《严格落实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目标,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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