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7年7月至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督察反馈,并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7省(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目前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7起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例为:一、天津市垃圾及渗滤液污染问题严重;二、山西省违规备案核准高耗能项目,去产能工作不到位;三、辽宁省大连市违法填海问题严重;四、安徽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弄虚作假;五、福建省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不严不实;六、湖南省湘潭市政府环保乱作为问题;七、贵州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