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称,尽管终止此次收购,但不会影响公司既定战略规划,不会引致相关商业纠纷。
每经记者 靳水平 每经实习编辑 徐斐
红星发展(600367,SH)收购红蝶新材料一事最终折戟。
红星发展在今年8月27日公告称,拟收购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星集团)所持有的红蝶新材料75%股权,此举一是为减少关联交易,二是看中红蝶新材料在其领域拥有较强核心技术。12月23日晚,红星发展宣布终止收购红蝶新材料,并同步调减定增募资额1.8亿元。
红星发展此前发布的收购方案显示,公司计划以1.95亿元现金从控股股东红星集团手中收购红蝶新材料75%的股权。
有关此次终止收购的原因,红星发展称由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办理流程发生变化,股权转让最终完成期限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不影响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决定终止收购。
红星集团的实控人为青岛国资委。作为一家跨地区的大型国有化工企业集团,红星集团是目前世界最大的碳酸钡、亚洲最大的碳酸锶、世界第三大电解二氧化锰生产企业。近年来,红星集团开始从基础化工行业向新材料方向迈进。
红蝶新材料主要从事工业硫酸钡、药用硫酸钡等的制造和销售,是国内外市场主要的高纯精细钡盐供应商。在红蝶新材料的股东构成中,红星集团持股75%,日本蝶理株式会社持股25%。红蝶新材料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的营收分别为1.78亿元、2.45亿元、1.7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3.46万元、1500.75万元、2013.39万元。
最初,在红星发展看来,从控股股东手中收购红蝶新材料75%的股权,将有助于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时,红星发展与红蝶新材料均为细分产品领域实力较强的无机盐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均具有较强的核心技术积累及采购销售渠道覆盖,收购完成后能凸显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
收购事项最终未能成行。红星发展称,尽管终止此次收购,但不会影响公司既定战略规划,不会引致相关商业纠纷。
由于该收购终止,红星发展调减了定增募资额,由之前的4.6亿元调减到最新的2.8亿元。
12月23日,红星发展公告称,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原来的“预计不超过4.6亿元(含本数)”调整为“预计不超过2.8亿元(含本数)”。
原本,红星发展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额不超过4.6亿元,主要用于公司扩建2万吨/年硫酸钡副产1万吨/年硫化钠项目以及子公司大龙锰业的三个项目和收购红蝶新材料75%股权。其中,红星发展现金收购红蝶新材料需要1.95亿元,拟募资1.8亿元。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960.9万股,其中红星集团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资上限的60%。
红星发展彼时表示:“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5.25%的股权。本次向红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导致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红星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12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红星发展董秘公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董秘正在开会,稍后回复”。随后,记者数次拨打电话均未获得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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